学校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组织、集体或个人以及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分为“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两类。团内评优表彰在春季学期进行,其它学生表彰奖励在秋季学期进行。
参评基本条件:团内评优1-3年级可参加,其他须2年级及以上;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奖学金实行申报评定制,学生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小班审核初评,슬롯 대박审核复评,学校审定表彰。荣誉称号实行推选评定制,小班民主评议推荐人选,슬롯 대박审核评定,学校审定表彰。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由学生处根据推荐、自荐情况遴选后报学校决定。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一)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不低于20000元。在获评“优秀学生标兵”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슬롯 대박提名推荐参评:
1.为学校赢得重要声誉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2.在校园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
3.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4.在科研活动中取得了特别突出的学术成绩。
(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每年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名,奖励金额10000元/生(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参评条件如下:
1.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均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8%;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三)国家奖学金
名额分配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参评条件如下:
1.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均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2.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参评条件如下:
1.课程平均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均原则上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评选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10%,在指标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扩展到前2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在前30%;
2.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3.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社会捐资奖学金
该类奖学金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奖学金额度、名额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参评条件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
2.符合奖学金设立者的其它具体条件和要求。
(六)单项奖学金
在参评学年内获得以下成绩的,可以申请参评单项奖学金,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1.学术论文奖: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学术论文(以学校人事处对教师的认定范围为准),每篇奖励500元,达到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标准的按其相同标准奖励。
2.获取专利奖:排名第一获发明专利的奖励2000元,获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1000元,获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500元。
3.英语成绩突出奖:参加CET-6考试500分、托福考试90分、GRE考试260分、雅思考试7分及以上者,奖励500元。参加GMAT考试700分及以上或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者,奖励1000元。
4.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公认和国家认证注册的奖励600元,省级认证注册的奖励300元。取得翻译资格证(CATTI)(二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心理咨询师、国家一级裁判等公共职业证书的奖励300元。
5.学业深造奖:取得公派留学项目资格者奖励5000元。
6.竞赛奖
凡参加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文体竞赛活动等获奖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1)获得A类(经认定相当于国际或国家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予以奖励。
(2)获得B类(经认定相当于省部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予以奖励。
本项奖励实行项目预设,定向申报制度,仅限在学校公布受理的项目内申报,其余不予受理。
7.各种荣誉称号、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
(1)获校级优秀团总支和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奖励3000元;获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奖励300元(同一学年个人获得同一级别多重荣誉不重复奖励)。
(2)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在校级奖励基础上追加奖金。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两部委以上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追加奖金500元;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追加奖金200元;获厅(局)级表彰,追加奖金100元。
(七)荣誉称号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团总支、优秀学生会、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等并授予荣誉称号。当学年内,“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同时参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同时参评。
1.优秀学生
每个小班可推荐不超过2名,另按参评学生总数的0.5%作为슬롯 대박再分配推荐指标。参评条件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5名。
2.优秀学生干部
每个小班可推荐不超过1名,另按学生总数的0.5%作为슬롯 대박再分配指标和用于院级学生干部推荐;校级和校区级学生干部按不超过核定干部数的10%推荐。参评条件为: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1/3。
3.优秀共青团员
每个支部可推荐不超过1名,另按参评团员总数的0.5%作为团总支再分配推荐。参评条件为: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团内民主评议优秀;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8名。
4.优秀共青团干部
按参评团干部数的10%评选。参评条件为: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3。
5.优秀大学毕业生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按毕业生人数的1%评选。在符合学生表彰奖励“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申请参评:
(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
(4)受到过校级及其以上特别嘉奖。
6.优秀团总支
全校每年评选3个。参评条件为:团总支班子能力强,作风实,团结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带动所属团支部建设,所属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本슬롯 대박青年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受到积极拥护;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与推优入党工作,在落实슬롯 대박党总支和校团委、校区团委重点工作及开展全校性共青团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成绩显著;团员青年违纪现象少或无违纪现象。
7.优秀学生会
全校每年评选3个。参评条件为:认真贯彻执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务实有效地服务同学全面发展,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作为学校党政和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三自”工作开展具有普遍性和吸引力,同学满意度高;学生干部的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完整、程序规范,学生干部队伍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具有示范作用;能贯彻执行好校学生会相关要求,与校级学生会组织联系紧密,重视并发挥好班委会的基础地位与作用;善于利用新媒体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正确导向,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8.优秀团支部
按不超过参评支部数的5%评选。参评条件为: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9.优秀班集体
按不超过参评小班总数的5%评选。参评条件为:全班同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班风建设的制度健全,执行好,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一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学风建设好,全班同学学年总平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次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数;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人数90%以上。
10.优秀社团
按不超过社团总数的5%评选。社团章程完善,备案手续完备,自我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参评条件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丰富,质量高,特色明显,吸引力强,社会声誉好;社团团结,积极向上,成员满意度高;经费管理规范,账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会员认可。
11.其它荣誉
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以及保护师生或集体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者,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特别嘉奖。